科室职责
(一)教学质量管理科职责
教学质量管理科主要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质量评估的具体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日常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实施,以及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收集、反馈。具体包括督导听课、信息员评教、学生评教的组织、落实,相关质量信息的反馈,跟踪问题的处理和改进。
2、负责督导队伍建设,建立专兼结合的两级督导制,统筹安排教学督导的工作任务,为教学督导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3、负责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信息员选聘、培训、履责、交流、考核、评优等工作体系,提高信息收集质量。
4、负责学生网上评教的组织和评教数据的分析。
5、负责学校各级领导听课的服务与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反馈领导听课信息,完善学校各级领导听课制度。
6、负责组织学校课程考核、毕业论文(设计)等专项评估,发布评估结果通报。
7、协调组织校内外教学质量专项评估,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迎评工作。
8、负责学生评教数据信息、教学督导数据信息、学生信息员反馈信息和教学专项调研数据信息等收集处理,并对所收集的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分析和研究反馈;编写、发布《督评简报》和工作通报。
9、负责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收集、填报和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并做好教学质量信息的分析、研究及反馈工作。
10、负责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及教学评优评先工作。
11、负责总结和推广教学先进经验和典型事迹,加强教学信息交流与反馈。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高等教育研究科职责
高等教育研究科主要负责我校质量标准、质量保障、质量评价、质量改进框架体系的研究,探索并完善适合我校发展现状,符合我校发展战略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相关制度、标准、指标、方案等实施路径。具体职责如下:
1、建立和健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组织制定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协助建立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有学校自身特色,能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2、及时掌握各类教育教学评估的最新信息,分析研究其评估标准,制定学校组织开展合格评估、专业评估、审核评估等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
3、逐步建立完善校内评估工作体系,推动自我评估制度的建立健全,并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校内评估工作的开展。
4、建立和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信息系统及管理规章制度。
5、研究我校教学质量标准,逐步完善我校教学质量标准体系。
6、研究我校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建立,设计各类教学质量评价指标,逐步完善我校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机制。
7、研究我校教学质量改进体系的建立,逐步形成并完善教学质量工作诊断、改进、再诊断、再改进的工作机制。
8、对教学评估、重要教育教学改革等影响学校全局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参与工作推进情况的评估,并形成书面意见,呈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9、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调研问卷拟制、发布,形成调查分析报告,并呈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10、编制《高教动态》,整理收集有关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及发展趋势的学习资料,供学校领导、职能部门或各学院参考。
11、关注高等教育尤其是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信息,提供给领导作为参考。
12、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