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相关工作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 2018 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为保证采集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并按时保质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解
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由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各教学单位协助配合。本次数据采集共包含学校基本信息、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 7 个方面内容,计 88 张表格,其中我校需填表格 84 张。若数据采集涉及多个部门,数据量多的部门为主要责任单位,负责整张表格的数据汇总和填报。
二、时间安排
阶段 | 时间节点 | 任务 | 责任单位 |
准备 | 9 月 14 日 | 制定工作方案,布置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
9 月 21 日 | 确定职能部门数据填报员,并按时上报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 各职能部门 |
基础数据填报 | 9 月 25日 | 完成基础数据表(表 1-3、1-4) | 相关职能部门 |
9 月 28日 | 完成基础数据表(表 1-5-1、1-5-2、1-8-1、1-8-2) |
9 月30 日 | 完成表 1-7 |
10月10 日 | 完成基础数据表(表 1-6-1、1-6-3) |
其他数据填报 | 10 月 31 日 | 完成其他数据填报 | 相关职能部门 |
校领导审议 | 11 月初 | 提交校领导审议状态数据 |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
审核提交 | 11 月 9 日 | 各职能部门按照审议后数据进行修改 | 各职能部门 |
11 月 14 日 | 各职能部门进行网上审核 | 各职能部门 |
|
11 月 16日 | 学校对数据进行最终审核,并按时提交 |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
注:责任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相关问题协调会,如需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组织,责任单位应提前一周报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三、工作形式
(一)线下 Excel 电子表格填报
为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各责任单位应按照 Excel 模板格式在本地整理好数据,并认真核对,以便在系统上进行批量导入。Excel 模板格式不得做任何改动,否则将无法上传。
(二)数据库系统在线填报
各责任单位根据分配的填报账号,安排数据填报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可以批量导入的表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导入;不能导入的表格按照要求在线录入。系统会自动校验,校验完全通过后可以提交审核。负责两个及以下表格的责任单位,不分配账号,由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根据责任单位提供数据进行在线填报。
(三)责任单位在线提交审核
各责任单位根据分配的审核账号,安排审核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审核。数据如有错误,应及时退回。
(四)学校最终审核、上报数据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承担系统校级管理员职责,负责对数据进行最终审核,如有问题进行退回操作;审核无误后,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完成填报任务。
四、工作要求及说明
(一)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应带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认真阅读《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填报指南》,明确指标内涵,把握填报要求。
(二)各相关单位应挑选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同志负责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原则上,各单位数据填报员限报一人,教务处、学工处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人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每年一次,填报员应尽可能相对稳定。具体名单应在 9 月20 日前上报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表格见附件 4)。本次填报不安排集中培训,各部门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督评中心联系,督评中心将提供填报指导。
(三)各单位数据审核账号均为 1 个,审核人原则上由各单位领导担任,填报员和审核人不得为同一人。
(四)各类数据要言之有据,经得起推敲。高基报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数据应保持一致。
(五)各单位应认真组织采集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在线填报,同时应向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上交各表格数据的纸质版(50 行以上的明细类表格仅需提供电子版),并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上报《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六)各单位应建立年度工作档案,保存好各类填报数据的电子版、纸质版,并做好数据变化简要分析。各单位应在数据填报之后一并提交《数据变化简要分析表》。
(七)需要各学院予以协助的,各责任单位应及时向各学院布置任务,并讲明要求和规范。必要时,各责任单位自行组织工作布置会议,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列席会议。
(八)参考资料已上传至督评中心工作群(QQ:158072368)群共享,请各单位自行下载。材料上交:纸质版交至 405 办公室。
武汉传媒学院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