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生及测评对象
本次参评年级包括:2020、2021、2022级本科生和2021、2022级专科生。2019级本科生和2020级专科生原则上不参加测评,如需参评,由学院向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提交报备材料。
二、测评时间
十七周周一至十八周周一(6月5日9:00--6月12日23:00)
三、评教流程
1、参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输入账号和密码----点击“教学评价”----选择“学生评价”——开始评教。
2、评教过程中如果遇到忘记密码而无法登陆的问题,请及时与本学院教学秘书或各班辅导员联系。若遇到其他问题请与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联系。
四、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次评教实行按课程分类设置不同的评教模板,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务处、各学院应加强协作,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以确保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顺利开展。
2、各学院教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核开课通知单,尤其是对于更换过教师的课程、跨学院的课程要仔细核对,确保教务系统中开课信息准确、完整。
3、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评教结果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数据。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学生评教工作,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动员,督促学生积极参加评教。
4、各学院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网上评教指标体系及指标解读》和《评教问答》,引导学生以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评价每一门课程,确保评教结果的真实有效。
5、学生应独立自主完成评教,严禁替代他人评教;选项全部为“非常同意”或“非常不同意”的评教结果为无效。
6、每位教师每门课程学生网上评教的最终结果是学生评教分数去掉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7、钢琴、器乐类小课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和人文与艺术学院共同组织学生填写评教表。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