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定于第十五周周二至第十六周周二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生及测评对象
本次参评年级包括:2016、2017、2018级本科生和2017、2018级专科生。 2019届本科毕业生(2015级)原则上不参加测评,如需参评,由学院向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提交报备材料。
二、测评时间
第十五周周二至第十六周周二(12月18日9:00--12月25日23:00)
三、评教流程
1、参评学生登录教务系统(网址59.175.200.22或59.175.200.23)----输入账号和密码 (账号为学号,如未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zfsoft123(如登录不进可尝试888888);如已修改,请输入修改后的密码) ----点击“教学评价”----选择“学生评价”——开始评教。
2、评教过程中如果遇到忘记密码而无法登陆的问题,请按下列联系方式及时与本学院教学秘书联系。
学院 | 联系教师 | 联系电话 |
新闻传播学院 | 陶老师 | 81978797 |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
电影与电视学院 | 陈老师 | 81979230 |
设计学院 | 刘老师 | 81979894 |
人文与艺术学院 | 胡老师 | 81979105 |
传媒技术学院 | 方老师 | 81979023 |
文化管理学院 | 邹老师 | 81979022 |
四、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次评教首次实行按课程分类设置不同的评教模板,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教务处、各学院应加强协作,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以确保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顺利开展。
2、各学院教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核开课通知单,尤其是对于更换过教师的课程、跨学院的课程要仔细核对,确保教务系统中开课信息准确、完整。
3、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评教结果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数据。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学生评教工作,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动员,督促学生积极参加评教。
4、各学院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网上评教评价指标体系及指标解读》(见附件1)和《评教问答》(附件2),引导学生充分认识参与网上评教是自身的权利与义务,以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评价每一门课程,以确保评教结果的真实有效。
5、学生应独立自主完成评教,严禁替代他人评教;选项全部为“非常同意”或“非常不同意”的评教结果为无效。
6、每位教师每门课程学生网上评教的最终结果是学生评教分数去掉 5%的最高分和 5%的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7、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的评教分数无效,老师的最终评教得分将在下学期开学初公布。
8、钢琴、器乐类小课由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和人文与艺术学院共同组织学生现场填写评教表。
附件一:《网上评教评价指标体系及指标解读》
附件二:《评教问答》
武汉传媒学院
教学督导与评估中心
2018年12月17日